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145

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以下简称培养人选)。

二、考核时间

2024614日至621日。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专家组成。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四、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所获得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培养人选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3,并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上报人事处。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结论,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5.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经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将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五、工作安排

1.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对象填报《郑州工商学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成果公示材料(目录)》附件4,在618日前发送到人事处郑格格老师OA邮箱。

2.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对象618日前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3)双面打印齐缝装订8份报送人事处106办公室郑格格

3.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对象618日前将培养期内与资助项目相关的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整理做为支撑材料

以上业绩三年培养期内取得,论文、著作等应内容与项目研究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字样。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双面复印,按相应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参照《考核材料目录清单》(附件5)装订成册,复印件右下角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4.考核对象准备个人培养期业绩的PPT课件(限时20分钟,个人业绩介绍15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

5.学校成立专家考核组,暂定621日完成考核。

附件1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pdf

附件2 教办高〔2024〕175号 关于对2020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pdf

附件3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doc

附件4 郑州工商学院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成果公示材料(目录)—XX.doc

附件5 考核材料目录清单.doc

人事处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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