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各岗位聘任与晋升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教职人员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郑州工商学院在职在岗专任教职员。
二、申报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
三、申报条件
晋升申报条件详见《郑州工商学院教师聘任与晋升办法》《郑州工商学院辅导员晋升办法》《郑州工商学院行政职员晋升办法》(人字〔2023〕25号)文件规定(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晋升条件的教职工,对照聘任与晋升文件制度条件要求,自行填写《晋升申请评估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部门主管审批。
(二)院部初审。各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申请材料上签署不同意的理由后退还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签署同意推荐并报送相关行政单位审批后报送人事处。
(三)审核认定。各单位汇总《2023年度教职员晋升汇总表》(附件2)、《晋升申请评估表》(附件3)按“部门_岗位_姓名”(如人事处_干事_张三),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于8月18日17:00前发送至人事处毛甜OA邮箱。纸质附院部盖章版《2023年度教职员晋升汇总表》于8月18日17:00前报送人事处。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项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并公示复查结果。
(四)审批公布。公示期满后,人事处将晋升意见呈报校领导审批。
五、注意事项
(一)学校晋升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各部门(单位)应大力宣传,保证人人知悉,因个人原因未能申报本学年晋升评审的统一在下学年申报晋升评审。
(二)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晋升聘任待遇于2023年9月执行。
附件1. 校人〔2023〕25号 关于修订《郑州工商学院教师聘任与晋升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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