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入
服务对象:
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市无入户地址的人事代理人员;市外引进无入户地址的人事代理人员
㈠大中专毕业生入户
1、在择业期内的人事代理人员,户籍未因升学迁至入学地,仍留在原籍,户口如何从原籍迁出?
①从人才中心的人事档案内借出本人《就业报到证》;
②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③《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39号附2号;
2、入户所需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工作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户口迁移证》;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⑤《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㈡市外引进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入户
需要先申请《户口准迁证》,再凭户口《准迁证》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最后返回办理入户。
1、《准迁证》申请所需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工作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户口本》(机打)原件及A4纸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
2、准迁证入户所需材料和办理:
《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
㈢郑州市内入户(含市属新密、新郑、荥阳、登封、中牟和上街区)
所需材料和办理: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工作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户口本》(机打)原件及A4纸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A4纸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办事程序:
迁移入户材料准备齐全后,请认真核对材料信息是否正确属实,如因所提交的材料的正确、准确及真实与事实相悖,申请人需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材料确认后递交到人事代理窗口办理。在入户办理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退件可及时处理。
二、户口迁出
服务对象
户口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人事代理人员
㈠市内迁移(含新密、新郑、荥阳、登封、中牟和上街区)
凭《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代理窗口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即可直接到转入派出所办理入户。
㈡凭《准迁证》户口迁往郑州市外和巩义
携带户口接收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前往商都路派出所办理。
㈢改派后,户口迁出
携带新《报到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本人前往商都路派出所办理。
㈣、研究生录取后,户口迁出
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入学须知》、《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人事代理合同》。
三、《常住人口登记表》补办
补办所需材料:
①《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③补办申请书一份(书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四、身份证办理
①已入户人员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单位代理人员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借取《常住人口登记表》;
②携带《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商都路派出所办理,正常工作日随到随办;
③身份证领取:按照领取凭条上标注时间和要求到商都路派出所领取。
咨询电话:0371-69337000
-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暨公布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19)的...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