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时归还寒假借阅图书的通知
- 2025-02-14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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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读者:
大家好!新学期伊始,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图书信息资源,避免所借阅的图书超期,确保图书正常流通,请广大读者将上学期寒假所借阅的图书按规定于2025年2月28日前归还。
望周知。
图书馆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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