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 2023-12-01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
- 69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教办政法〔2023〕42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1日(周五)—12月7日(周四)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具体安排
(一)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各院充分利用活动契机,指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实效性,确保12月8日之前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
负责部门:学生处、各学院
完成时间:12月1日—12月7日
材料报送:请各学院将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凝练总结,总结要求图文并茂,于12月7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张鹏飞邮箱:924775440@qq.com。
(二)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
各院要充分发挥宪法主题歌曲的教育作用,广泛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12月底前,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或各类新媒体渠道上传优秀传唱作品。
负责部门:校团委、艺术学院、文法学院。
完成时间:12月1日—12月29日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各院应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各院收集学生参加活动的证明材料,收齐后由宣传部负责汇总、留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9:30-9:35升旗仪式;
2.9:35-9:45宪法晨读,由部领导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学校通过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9:45-9:50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各地学校跟唱;
4.9:50-10:10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优秀选手展演;
5.10:10-10:2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领导宣讲宪法;
6.10:20-10:30部领导讲话。
负责部门:宣传部、工学院、文法学院。
完成时间:12月4日9:30-10:30
材料报送:请工学院、文法学院将开展的具体情况进行凝练总结,总结要求图文并茂,于12月5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张鹏飞邮箱:924775440@qq.com。
四、工作要求
全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院要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园蔚然成风。
郑州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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