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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活动的通知

  • 2021-08-17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3135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2021年4月30日施行。为了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氛围,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函〔2021〕49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活动。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

二、征文主题

文章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重点体现以下方面: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保证。

2.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3.确立并不断完善教育方针是党领导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

4.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教育内容具有统领作用。

5.维护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价值导向。

6.教育法规定的其它法律内容。

三、征文要求

文章题目自拟,篇幅原则上4000字左右。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科学严谨。文章应为原创性文章,结合实际谈教育法学习体会和感悟,要言之有物,有数据、有事例,杜绝任何不端行为。

四、报送数量及要求

工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公教部、思政部每个院(部)至少报送1篇,鼓励学校其他部门积极参与。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填写《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汇总表》(附件),9月6日前将征文作品(以单位+姓名+新教育法征文命名)连同汇总表,一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孙光亚老师OA邮箱,此次活动不安排现场或纸质报送。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开展征文活动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结合起来,广泛动员,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挖掘新媒体平台优势,充分利用好各种宣传阵地,利用好“互联网+”技术手段,广泛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活动。

3.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提高征文活动实效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活动的组织领导,找准的切入点,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推动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附件: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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