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兼任教师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 2020-02-25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3825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对兼任教师的管理与培养,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兼任教师管理办法》(人字〔2019〕17号)文件及相关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兼任教师信息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各教学单位任课的全部(含校外和校内)兼任教师。
二、备案材料要求
(一)《郑州工商学院聘用教师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各一份(校内兼任教师不需提供)。
(三)《郑州工商学院兼任教师统计表》一式一份。
三、备案时间
(一)《郑州工商学院兼任教师统计表》和本学期新增兼任教师《郑州工商学院聘用教师登记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扫描件于2020年3月5日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开学后一周内将纸质表格及相关证件打印件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李超。
(二)续聘兼任教师《郑州工商学院聘用教师登记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件扫描件于2020年5月10日前发送至人事处邮箱,纸质表格及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同期报人事处李超。
(三)校外兼任教师上交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的纸质表格及相关证件打印件时,须携带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到人事处核审,续聘兼任教师相关证件已报人事处核审的请与丁正儒联系,如已备案,不需再报送。凡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统一报送,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超
电 话:0371-85303069
邮 箱:zzgsrsc@163.com
地 址:行政办公楼410
郑州工商学院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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