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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

  • 2019-05-13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4986

各学院:

根据公安机关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户随人走”,不得滞留在校。保卫处为便于统一办理2019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请以学院为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一、户口迁移前期准备工作

1. 填写《2019年郑州工商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连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的毕业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报到证及复印件(有落户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未上交保卫处或丢失可到豫兴路派出所补办)、个人户口迁移申请(需由本人手写申请,签名,按手印且申请迁移地址必须与报到证上地址一致)。

2. 如另有户口在豫兴路派出所的同学也可以提供相关手续参与本次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毕业报到证由保卫处负责协调办理,暂时不用上交;毕业证、个人户口迁移申请由各二级学院搜集整理并与其它资料一并上交保卫处。

3. 个人户口迁移申请与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在后勤服务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办理户口迁移事项

(一)、迁返原籍

1.凡原籍属河南省内的毕业生回原籍,由本人凭毕业证、迁移证、原籍户口簿,自行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原籍为外省(非河南籍)的毕业生回原籍,由本人携带现有《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到豫兴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务必在一个月内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好落户手续。

(二)、迁往异地

确需将户口迁往异地的毕业生,由本人自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和需迁入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豫兴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务必在一个月内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好落户手续。

三、有关要求

户口迁移是项政策性、法规性、原则性、时限性很强的工作。请各院通知到每位需迁移户口的毕业生,并告知毕业生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务必携带齐全有关证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好落户手续。因个人原因影响户口迁移办理的由本人承担后果。

各学院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交到保卫处,若有疑问请咨询保卫处电话:0371-85303112,15236603022。

保卫处

2019年5月13日

附件:个人户口迁移申请.doc

2019年郑州工商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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