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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在清明节开展 传承•2019清明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2019-04-03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3086


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永远铭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作出巨大贡献和牺牲的英雄烈士,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研究,拟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举行相关活动,并于4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党委宣传部(孙光亚老师OA邮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为主题,以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重点,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英烈精神的崇尚、守望和传承,全面展示烈士褒扬工作的成就,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创新活动方式和手段,着眼参与和互动,开展既富有特色,又有实际效果的褒扬纪念活动。要深入开展英烈故事讲述、革命传统教育讲座、英烈家书(遗作)诵读、英烈事迹展览、英烈精神传承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展映展播红色影视作品、制发宣传教育作品、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及时高效传播英烈精神、红色文化和工作动态。认真组织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会、读书会、座谈会等教育活动,了解英烈事迹和革命传统,激发他们学习英烈、崇尚英烈、传承精神的热情。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有关烈士褒扬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党和国家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成就,展现烈士纪念设施的良好风貌。

(三)倡导文明祭扫和网络祭扫。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祭扫活动,引导师生在祭扫过程中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好英烈的光辉形象,坚决杜绝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和诋毁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要大力倡导网上祭扫,引导广大师生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将线下祭扫和线上祭扫有机衔接。要倡导移风易俗,绿色祭扫,规范祭扫仪式和流程,丰富祭扫内容,寓宣传教育于祭扫活动之中。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对为国牺牲、为民牺牲的英雄烈士,要永远怀念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荣誉和敬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褒扬的重要论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好此次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形式,提升实效。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体现英烈精神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要精心设计师生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内容,使活动既庄严又生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润物无声的内容,引导师生关注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守护英烈。要创新传播方式,注重互动体验,将线上祭扫与线下瞻仰、线上教育与线下实践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活动感染力。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清明期间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参加人员较多,时间集中,各单位要制定活动预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积极引导和规范祭扫活动,文明祭扫,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郑州工商学院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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