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开展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2018-10-10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4754
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广大师生,特别是刚入校新生遵纪守法、注重安全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法纪、安全”教育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及我省有关依法治国及依法治校和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纪意识,排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有效化解安全稳定风险,全面提升我校依法治校和安全教育与管理水平,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 11月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10月8日至11月8日)。宣传教育要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根据“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内容,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执行的方案,利用多种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二)排查隐患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8日)。各单位根据“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内容,全面排查学生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稳定方面存在的隐患,并进行梳理和汇总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总结阶段(10月29日至11月8日)。各单位针对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切实进行整改,将工作总结和活动开展内容清单于11月10日前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活动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学校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例和安全事故及隐患,“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着力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加大对《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网络安全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强化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规则意识,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绝对不能做,以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纪律教育。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以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和文明礼仪为重点,加强学生对学生手册的全面学习和掌握。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警示教育,促使学生充分认识考试违纪、打架、酗酒、夜不归宿等行为的严重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消费观,提升学生的守纪意识,使学生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校管理规定,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要突出加强对入校新生的教育和引导,切实帮助他们顺利实现从中学生向大学生、从在家人身边向异地求学生活、从未成年人向成年人的转变,切实增强他们成为成年人后的责任与担当,特别是作为成年人违法违纪后所承担的严重后果。
(三)安全教育。各单位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开展校园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及疾病防控、教学教育设施安全和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宣传和自查整改工作。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广大师生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筑牢安全稳定工作的防线。
(四)校园稳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继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加强课堂、论坛、讲座、研讨会、校园网、学生社团等管理;积极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宗教聚会点情况;对学生的传销、诈骗、校园贷防范;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不法人员进入校园串联、煽动、制造事端等情况;认真开展反恐反邪教等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教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始终把师生遵纪守法和生命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这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通过举办讲座,召开主题班会,案例教学,观看教育视频、开展征文比赛等加强法纪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二)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海报、展板、条幅、微博、微信、制作安全法制教育小册子等线上、线下途径,加大对活动的宣传,积极争取广大师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形成全校上下齐心开展教育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开展教育活动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此次“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显著增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提升。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活动开展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有关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院“法纪、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督查这项工作的开展。
组 长:李 花 李 敏
副组长:陈 斌 杜先文 刘珊珊 朱红强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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