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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二批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创业项目的通知

  • 2018-04-12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5462

各院: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实现“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目标,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现启动我校孵化园第二批项目入驻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创业项目负责人须是郑州工商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并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学有余力、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大学生。

二、申报材料

(一)《郑州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附件2)。

(二)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详细说明创业项目的可行性、资金预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综合计划等)

(三)项目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一)、(二)项在提交材料时连同电子版一同上交。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

三、申报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须于2018年4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就业处梁冲老师处

(二)经办公室对创业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办公室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时,项目负责人要对创业项目进行PPT展示(每个项目限10分钟),并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每个项目限5分钟)

(三)对通过评审的创业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办公室下达创业项目入驻通知书

(四)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学习孵化园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五)创业项目负责人与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签署相关协议

四、创业项目入驻基本条件

(一)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二)创业项目团队须由3-5人组成,项目成员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风险承担能力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学科、专业相结合

(四)创业项目必须自觉遵守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

(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后,必须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五、优惠扶持政策

(一)为入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二)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免费开通校园网和通讯端口,免除水电费用

(三)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财政性科技经费等国家、省、市的专项资金

(四)定期邀请校内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各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聘请创业导师开展辅导服务,组织开展“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分享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

(五)定期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创业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六)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税收减免等优惠

(七)通过有关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

六、材料受理及咨询部门

联系部门: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郑州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人:梁冲老师

联系电话:0371-85303888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含入驻要求).doc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入驻申请表.doc

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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