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入校的通知
- 2017-09-12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郑州工商学院
- 4403
为切实加强校园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需持有车辆铭牌(未办理的请在9月15日之前办理完毕)才可入校。未办理铭牌前,请主动出示本人校园卡后方可进入。
二、学生摩托车、大功率电动车、三轮车禁止入校,自行车入校需办理车辆铭牌。
三、共享单车禁止进入西校区。
保卫处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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