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宇代表:实施高校教师职称分类评审
- 2017-11-01
-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 来源:聚焦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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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唯论文论’倾向严重,导致高校教师普遍‘重科研、轻教学’,滋生学术腐败、学术泡沫等不良现象,严重影响了高校教风、学风及人才培养质量,使大学无法全面实现其教育、科研、社会服务的基本功能。”日前,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宇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董事长李光宇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建议实行高校教师职称分类评审,促进高校教师科研、教学并重。
李光宇代表指出,“一刀切”的评审标准,既忽视了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差异,也忽视了高校教师的个性差异,不利于高校师资队伍的发展与稳定。并指出了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诟病:
一是当前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体制“唯论文论”倾向严重,论文发表数量和层次成为职称评审的核心指标,而教学质量的考核在其中所占分量微乎其微,这对全国高校(尤其是非科研型高校)教师产生了“重科研、轻教学”的不良导向。
二是当前职称评审体制过度依赖教师发的论文发表情况,造成国内学术界浮躁之风堪忧,追名逐利,催生了大批“学术垃圾”和“学术泡沫”,“为成果而成果”者大有人在,不少科研成果含金量其实很低。
与此同时,现行职称评审体制评审标准教条、死板,评审过程存在严重漏洞,滋生了大量抄袭、贿赂、代笔等学术腐败现象,不仅浪费了无数精英人才的时间和精力,也严重破坏了我国高校的学术生态、影响了我国高校在世界上的学术声誉。
三是当前职称评审体制实行“一刀切”的评审标准,忽略了教师个人志趣、能力及职业生涯规划的差异性,是不尊重教育规律、不符合“以人为本”原则的“懒政”,不利于发展和稳定我国高校师资队伍。
四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科研能力与教学能力并重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以美国为例,对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薪资待遇与其教学能力直接挂钩。即使是在许多顶级名校里,诺贝尔奖获得者也时常承担着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在我国国内也针对职称分类评审开展了小范围的改革实验,积累了宝贵经验。例如,武汉大学设立“教学型教授”岗位,旨在为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评聘教授职称创造公平环境;同济大学则通过设置“专业建设责任教授”岗位,实现“教学型教授”享受与“科研型教授”同样的待遇;天津师范大学也曾在职称评定中单列指标,评选“教学型教授”等。
此外,2014年底,湖北省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4种类型,具有突破价值和示范意义:一方面,对不同类型的教师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开辟了多元化职称晋升渠道;另一方面,教学、科研并重,避免了从“重科研、轻教学”的极端走向“重教学、轻科研”的极端。
这种多元化的职称评审,可以让不同类型的教师“各得其所”,进而让不同特长的教师“人尽其才”,既不削弱高校的科研功能,又能加强高校“教书育人”的功能。
由此,李光宇代表建议,参考湖北经验,推行高校教师职称分类评审,分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4种类型进行评审,由教师自愿选择参评类型。
其次,以“科研、教学并重”作为高校教师收入分配的指导思想,在教师待遇、评价考核、聘任晋升、评优评先中,均增加教学业绩考核项目的比重,做到科研、教学并驾齐驱。
第三,在相应职称申报时,对教学名师、教学质量优秀、获得全国性竞赛的指导教师、教学建设项目等在课堂教学一线、教学建设一线取得的实践性成果视同教学成果奖或教改项目。
第四,从国家经费拨款层面上,改变以“高水平”论文数和重大课题数作为国家层面对高校经费划拨、考核考评核心标准的做法,将高校人才(尤其是本科生)培养质量也作为核心考核指标之一,提高高校对一线教学的重视程度,以便调动高校执行积极性,使职称分类评审制度成为切实落地的惠民政策。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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